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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 甲基丙烯酸特种酯及季铵盐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03-31 12:59
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
甲基丙烯酸特种酯及季铵盐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凯发唯一官方网站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甲基丙烯酸特种酯及季铵盐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甲基丙烯酸特种酯及季铵盐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
现有项目概况: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为“15000t/a有机酯季铵盐项目”,由于安全和市场原因,目前企业主要是利用现有的酯交换装置生产和销售中间产品甲基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和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季铵化装置长期停产。现有产品产能为甲基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500t/a、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5000t/a、副产甲醇2000t/a。现有项目排放废气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废水收集后排入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乙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理或处置。
技改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东至生产厂区东侧,西至DCS中控室、西棚区,南至成品仓库,北至季铵盐生产装置北侧,占地面积4.5亩。本项目拟对原有15000吨/年有机酯季按盐项目生产装置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生产线在原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由间歇生产变为连续生产。主要利旧反应釜、精馏塔、冷凝器等设备,新增精馏塔、反应釜、再沸器等设备,利旧、新增设备共计140台套左右。新建中控室100平米,消防泵房70平方米,拟新增空压站1座,同时配套提升环保治理设施。改造后产品及产能:甲基丙烯酸-2-二甲氨乙酯增加到10000吨/年,甲醇2000吨/年,甲基丙烯酰氧乙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1500吨/年、丙烯酰氧乙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500吨/年、甲基丙烯酸二乙氨基乙酯1000吨/年。项目涉及的原料为甲基丙烯酸甲酯、二甲氨基乙醇、二乙氨基乙醇、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氯化苄,均为外购。产品甲基丙烯酸-2-二甲氨乙酯一部分外售,一部分作为下游产品原料,其余产品均外售。项目总投资1941.0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583386387
邮箱:203059473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山东凯发唯一官方网站检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经理
联系电话:15898720302
邮箱:hdjtgy@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甲基丙烯酸特种酯及季铵盐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